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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:在“管理体系需提交基本附件”基础上,需补充提交其他附件:
(1) 产品说明书;
(2) 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;
(3) 近期国家、行业产品/服务监督抽查报告;(如发生)
(4) 出口国或地区的适用的产品标准和法规清单(必要时提供法规)(适用于国内不销售仅供出口使用)。
(5) 医疗器械I类产品提供生产备案证明,II、III类产品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
(6) 销售II类医疗器械产品,提供经营备案证明;销售III类医疗器械产品,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